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会员慰问有关事宜的管理规定
日期:2021-10-25 00:00:00  来源:[db:来源] 

 

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
员慰问有关事宜的管理规定

 

为了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对广大工会会员的关心、关怀,根据《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琼工发2018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一、退休慰问

1.当年度办理退休的会员,由工会会同人事处及所在工会小组负责人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走访方式进行慰问,纪念品金额500元。

2.继续享受退休离岗前所在学期的传统节日慰问品福利。

二、家庭经济困难慰问

1.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病、意外事故、子女就学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,由学校工会会同所在工会小组负责人看望,慰问金1000元。

2.家庭经济困难会员的认定由所工会小组提出填报困难情况信息表,经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、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代表和工会小组组长代表共同讨论决定。

3.原则上同一家庭同年度只享受一次慰问

三、生育慰问

1.会员生育子女,由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会同所在工会小组有关人员看望,慰问品金额500元

2.双职工会员享受一份慰问品。

四、生日慰问

会员本人过生日,送指定蛋糕价值200元以内的生日蛋糕一个或等价蛋糕领取

、因病住院慰问

1.会员因病住院,由学校工会会同党政办、人事处及所在工会小组负责人一起看望,慰问)1000元。

2.当年长期或多次住院的,无特殊情况只享受一次慰问

、丧事慰问

1.会员本人去世,由工会会同党政办、人事处及所在工会小组有关人员前慰问,慰问金5000元。

2会员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慰问金2000元。

、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工会委员会

八、本规定印发之日行,原《会员慰问有关事宜的管理规定》(琼软院工会〔2018〕7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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